在这个乍暖还寒的初春,北方人多去看江南的花红柳绿了,我们十几个摄影爱好者却北上沙漠,去领略那里的另一种风情。位于奈曼旗白音他拉木的宝国图沙漠,是距京津辽最近、东北最大的沙漠。我们的运气不错,这几天风轻日朗,在组织者的精心安排和辛苦带领下,开始了美好的沙摄之行。清晨,登上沙丘,在朝阳的映衬下,茫茫沙漠如红色的海洋,波涛汹涌与红霞交辉,恰好有一队骆驼走来,仿佛一排小舟从浪尖上划过,脚下的沙纹如微波荡漾,随风漂向骆驼、漂向红霞满天的远方。这时耳边响起清脆的快门声,如远方的驼铃,悠扬悦耳,醉人心扉。如果上一幕是宁静的靓丽,那“骆驼冲沙”一定是震撼的壮美。一组高大的骆驼从几十米高的陡坡上向下冲跑,骑骆驼的蒙古汉子挥着皮鞭,呼喊着疾驰而下,飞奔的驼蹄荡得沙尘四溅,如战场冲杀,似飞流直下,听惊涛拍岸,阅浪遏飞舟……。第二天又随影友们看了独具特色的怪柳林。第一次近距离的看沙漠,拍沙漠、怪柳,自感收获颇丰。我一路欣赏,一路拍摄,也一路沉思:世间的美丽千差万别,各具特色,然大体有二:一是秀美,二是壮美,沙漠与怪柳肯定属于后者,大自然以不同的条件创造不同风格的美,秀美是因娇养而成,壮美是因摧残而生,娇惯养育靓丽,摧残培养坚强,古人云“穷养儿,富养女”,都是一种养育,只是看你如何领会和承受而已。
宝国图债务人假离婚转移财产如何讨债?
北京要债公司:债务人假离婚转移财产如何讨债?
北京要账公司专业律师解答:
一、欠债离婚转移财产怎么办?
欠债离婚转移财产的情况下,如果债务人明显是为逃避债务而采取离婚的方式来对抗债权人的权利的实现,属于恶意逃债,债权人可以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债务人以离婚方式转让财产的行为无效(特别是债务人以净身出户的条件离婚而俺盖非法目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七十四条的规定:“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据此,因此债权可以申请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这种违法行为。
二、司法解释
关于“撤销权”,我国合同法第五十四条和第七十四条都有规定,然而这两个法条中所提到的“撤销权”是完全不同的。前者是赋予合同一方当事人行使撤销合同的权利,而后者则是赋予债权人撤销债务人与第三人之间的民事行为的权利。后者“撤销”的根本原因在于债务人的无偿转让行为是一种恶意的逃避债务的民事行为,这种民事行为破坏了正常的经济交往活动,损害了债权人的合法利益,因而具有违法性,债权人可以通过行使撤销权来撤销这种民事行为,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北京要债公司提醒需要注意的是,撤销权的行使是有时间限制的,即必须在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而且无论何种原因,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 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不法分子利用假离婚转移财产的情况在司法实践中是常常能够遇到的,根据法律规定,如果经过调查,离婚确实是为了转移夫妻财产而进行的假离婚行为,那么显然可以通过司法程序来进行取消,但是当事人应当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进行起诉,超过期限的诉讼,司法机关可以不予受理。